大部分的學校都是八月底九月初開學,所以同學現在應該已經陸續出發前往美國途中,很多人問Emma『出國留學遊學半年以上,健保是否需要繼續投保?相關規定為何?』。



根據中央健保局指出,每次出國如果預定6個月以上,可以選擇「辦理停保」或「繼續參加健保」;若未辦理停保,則依法繼續參加健保,無須另外提出申請,在出國期間持續繳納保險費,繼續享有健保的醫療權益。


國外學校一定都會強制要求學生出示保險證明,以防意外發生時,有保險公司理賠醫療費用,所以同學可以自行選擇是否需要停保健保或是繼續投保,如果繼續投保的話,依法是可以繼續享有健保的醫療權益,但是不是能夠全額給付,就不是很清楚了,所以請各位同學自行評估。


 


不論是停保或是繼續投保,以下是中央健保局提出的相關詳細規定,請各位同學要確實遵守喔!


 


選擇「辦理停保」:


出國前應洽投保單位填具『停保申請表』﹙或申報表﹚,向健保局申報手續。


1.出國前辦理停保者,出國期間暫停繳納保險費,也暫時停止健保的醫療保障。


2.停留國外期間才申請停保者,必須以申請日為停保日,不能追溯自出國日停保;返國後也不能追溯補辦停保,或者要求返還出國期間已繳納的保險費。


3.每次返國均應洽投保單位辦理『復保』,並以返國日為復保日,自復保日起繳納保險費及恢復健保醫療給付;若單次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者,將註銷先前的停保,並追繳停保日至返國日保險費,同時恢復健保醫療給付。


4.假如返國沒有辦理復保,不論是否再出國,一律追溯自辦理停保之當次返國日復保並追繳保險費。


5.以後每次出國若再有預定6個月以上情形,須重新選擇是否停保;如果選擇停保,應重新申報。


6.選擇停保者,在國外期間不能辦理復保,亦不能申請核退醫療費用,須等到返國並辦理復保後,才能享有健保醫療權益。


7.停保、復保申請表﹙或申報表﹚可至健保局台北分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列印。


 


「繼續參加健保」:


未辦理停保,則依法繼續參加健保,無須另外提出申請。在出國期間持續繳納保險費,繼續享有健保的醫療權益。


如於國外發生不可預期之傷病或緊急分娩,應自就醫當日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,檢附當地醫療院所開立醫療費用收據正本、費用明細、診斷書或病歷相關資料、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(未入境者,請檢附委託書),向投保單位所在地轄區健保分局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。


 


每次出國期間超過2年以上,經戶政機關將其戶籍遷出者,返國時應先辦理恢復戶籍登記,再次取得參加健保資格後,才能重新辦理投保。


【資料來源:http://www.nhitb.gov.tw/news/doc1/97overseas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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