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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問時間:2009-07-15 08:25:59
現在我女友預計在八月的時候去美國念語言學校,她在美國是要住
在我哥家,我哥是美國公民,學費生活費是我幫她出,
這樣的話去AIT面試的時候要照實說嗎?還是說去住校比較會過?
還有去那邊念一年,那存款證明需要約多少?一次匯太多的話看存摺會不會懷疑?
我女友是70年次,工作約6年左右(同一家公司)公司同意辦留職停薪一年讓他去進修.
最近要去AIT辦F1,很怕不會過....
- 2009-07-16 07:18:12 補充
因為我哥下禮拜五才會把I-20帶回台...學費一年約US2500
暑假期間預約AIT會很多人嗎?
學費2500左右的話,需要匯到到100萬嗎?目前是50-60萬左右.
還是說越多越好??
回答者:Emma
回答時間:2009-07-15 14:12:29
因為你們還沒有任何關係,所以面試的時候,不用跟面試官說她要去住男友哥哥家,以免越描越嘿,面試官懷疑他有跳機意圖
面試文件只要按照規定準備即可,面試官不會懷疑你錢的來源,以一年來說的話,你大約要準備個100萬左右
建議你女友跟公司申請英文工作證明,如果可以的話,也把名片帶著,之前就有聽說有人被要求名片的
其實現在辦美簽的人已經比較少了,所以只要你女友的應對一切正常,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才對
祝簽証順利囉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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